食品與營養科學碩士
課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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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年,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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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方式
面授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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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語言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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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食品與營養科學 (Food and Nutrition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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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本課程以培養未來科學界、產業界以及政府管理機構所需要的食品與營養領域專業人才為目標。
畢業生將具有寬廣的國際視野和良好的可持續發展意識,並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研究方法及先進技術,瞭解本學科的發展方向。
本課程將為食品製造加工企業、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政府機關、海關、商檢、質量監督、人群營養與疾病預防、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機構提供食品與營養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
科目簡介
表一: 必修科目(12學分)
科目中文名稱 | 學分 |
高級食品化學 | 3 |
高級營養學 | 3 |
食品研究進展 | 3 |
營養學進展 | 3 |
表二:選修科目#(9學分)
科目中文名稱 | 學分 |
食品與營養科學專題研習 | 3 |
現代生物技術與食品研發 | 3 |
食品安全及毒理學 | 3 |
營養流行病學 | 3 |
臨床營養學 | 3 |
營養與疾病 | 3 |
*產品的推廣和營銷 | 3 |
*食品法規與監管 | 3 |
*中醫營養食療學 | 3 |
*藥食同源與功能食品 | 3 |
*環境污染物與健康 | 3 |
#將根據人才培養需求、學生人數和選修情況決定科目開設。
*為跨學科領域科目,必須選擇至少1門此類科目。
表三:論文(12學分)
科目 | 要求 | 種類 | 學分 |
論文 | 學位論文須用英文撰寫,正文(不包括參考文獻、致謝、附錄等)不少於20000字。 | 必修 | 12 |
其他格式要求遵循大學關於撰寫學位論文之相關規定——《研究生論文寫作指導》。
學習要求
學生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學分,共計33學分。 1. 科目修讀部份 科目修讀部份共計21學分,分為必修科目(表一,12學分)和選修科目(表二,9學分)。所有科目需通過科目考核且成績合格,方能取得科目學分。 2. 學位論文部分 學位論文部分為12學分(表三)。 學生需在入學12個月内向學院遞交開題報告並完成開題答辯後,方可正式進入碩士學位論文的研究工作。學生需在導師指導下進行系统、深入的科學研究,以培養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完成有獨特見解並具有理論和實用價值的學位論文。完成學位論文撰寫後需通過學位論文答辩,方可按照澳門科技大學碩士學位申請程序提出碩士學位申請。
學習時間
1. 科目修讀時間爲12個月,論文寫作時間不少於6個月。 2. 課堂一般安排在週一至週五日間上課。
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本大學之碩士學位: (1)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 2.50; (2)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表二的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 2.50,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位論文或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均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