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畢業證書規定

(研究生適用)

大學將在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學生之畢業資格後,向畢業生頒發畢業證書及總成績單各一份。大學所頒發之畢業證書,如有損壞或遺失,大學概不重發。學生收到《領取畢業證書通知》電郵後,需透過網上選科系統(COES)預約領取畢業證書,並選擇以下任一方式於指定期限內辦理有關手續。詳情請參閱:<預約領取畢業證書系統操作指引>

親自領取

學生應於COES預約領取畢業證書的日期及時間後,列印“預約領取畢業證書憑條”,並按照預約日期及時間攜帶“預約領取畢業證書憑條”及身份證明文件,到研究生院辦理領取畢業證書手續。完成手續後,學生可到財務處櫃檯辦理保證金退款申請。有關手續請參閱《畢業生保證金退款申請規定》

授權代領

學生應於COES預約領取畢業證書的日期及時間,並列印“預約領取畢業證書憑條”,然後填妥《授權書》,被授權人帶同下列文件,按照預約日期及時間到大學研究生院代辦領取畢業證書手續。

  1.  填妥及親筆簽字之《授權書》正本

  2.  學生之身份證副本

  3.  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副本

  4.  預約領取畢業證書憑條

完成手續後,被授權人可到財務處櫃檯,憑相關授權書代辦保證金退款申請。有關手續請參閱《畢業生保證金退款申請規定》

郵寄處理

如學生未能親自或授權他人到大學領取畢業證書,可申請透過郵遞方式領取(一般只接受寄至中國內地、香港及台灣地址的申請),請按照以下程序完成有關手續;

  1.  學生應先於COES登記以郵寄方式領取畢業證書,並填妥郵寄資料、上載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通過 Mustpay 繳付證書的包裝費和郵費提出正式申請。

  2.  自學生申請日期起計十五個工作天後,大學將以中國郵政快遞(適用於中國內地地址,郵遞時間約 1 週)或澳門郵政雙掛號郵遞(適用香港或台灣地址,郵遞時間約 2 週)方式寄出畢業證書。

  3.  學生收到畢業證書後,必須簽妥隨畢業證書寄上之《畢業證書簽收回條》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大學或電郵至sgs@must.edu.mo郵箱。

辦理其他手續

如畢業生需要申請證明文件,可登入WeMust>證明信應用進行申請,並通過Mustpay繳費,完成申請後可登入WeMust查詢辦理進度。

注意事項:

學生如對領取畢業證書及其有關事宜一直不作出任何回應及處理,大學有權於學生准予畢業之日期起計15個月後,註銷畢業證書及相關文件,保證金不予退還。

大學將透過學生校園電子郵箱及登記於COES之私人電子郵箱郵寄《領取畢業證書通知》。學生畢業後,不得申請更改其註冊資料。為聯絡需要,學生可以書面形式向大學申報其新的聯絡電話、地址或電子郵箱,但有關資料僅作備案之用。

免責規定:

學生如對領取畢業證書及其有關事宜一直不作出任何回應及處理,大學有權於學生准予畢業之日期起計15個月後,註銷畢業證書及相關文件,保證金不予退還。

  1.  由大學發出之畢業證書(包括郵寄),如有損壞或遺失,大學概不予重發。

  2.  對於逾期(准予畢業之日期起計15個月後)未領之畢業證書,大學有權將其註銷,不予重發。

  3.  學生一般必須在畢業後半年內對畢業證書中的任何錯誤提出修正申請,逾期不予辦理。修正申請不包括更新個人資料或更改繁/簡字體。

大學保留對上述規定及資料的修訂及闡釋權利。

上述規定及資料以大學最新公佈為准。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9:00-13:00;14:30-18:20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