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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專業範疇 授課語言 正常修讀年期 最長修讀年期 報讀要求 註報讀碩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學士學位/本科學歷;報讀博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碩士學位(本科直博者除外)。除特別註明外,應屆或往屆生均可報讀。導師信息 劃分為五個範疇17個專業:
1.管理範疇:管理學、市場學、人力資源管理、策略管理、企業管理學、組織行為學、公共服務運作、國際關係、公共行政管理、款待服務管理;
2. 會計範疇:會計學;
3. 金融範疇:財務學、銀行與金融學;
4. 應用經濟學範疇:經濟學;
5.管理科學與工程範疇:商業量化、物流管理、資訊系統。
中文/英文 3 6 修讀管理相關專業
導師名單 工商管理
中文/英文 3 6 專業不限,須具5年或以上管理類工作經驗
導師名單 -
課程 專業範疇 授課語言 正常修讀年期 最長修讀年期 報讀要求 註報讀碩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學士學位/本科學歷;報讀博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碩士學位(本科直博者除外)。除特別註明外,應屆或往屆生均可報讀。導師信息 含與復旦大學合作培養之“數字溝通與城市傳播”方向 中文/英文 3 6 專業不限導師名單 - 中文/英文 3 6 專業不限,須具2年或以上管理經驗或影視行業工作經驗
導師名單 藝術設計理論與實踐
文化遺產保護中文/英文 3 6 修讀藝術學或相關專業
(色盲、色弱者不可報讀藝術設計理論與實踐專業)導師名單 繪畫理論與實踐
美術史與美術理論中文/英文 3 6 繪畫理論與實踐
修讀藝術學或相關專業
(色盲、色弱者不可報讀)
美術史與美術理論
修讀藝術學或人文社會相關專業導師名單 都市設計與更新改造
建築可持續設計中文/英文 3 6 修讀建築學專業(如:建築學碩士MArch、建築學工學碩士、建築學文學碩士、建築學理學碩士),或者建築學相關學科之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城市設計之工學碩士。如碩士學位專業不相關,至少本科須修讀建築學專業(如:建築學學士BArch,建築學工學學士、建築學文學士、建築學理學士、UIA國際建築師協會認可的建築學學士),或建築學相關學科之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城市設計之工學學士(色盲、色弱者不可報讀)導師名單 - 中文/英文 3 6 專業不限導師名單 音樂理論
音樂理論與實踐中文/英文 3 6 申請人須具有音樂學碩士學位; 或具有音樂相關學科碩士學位並提供音樂考級證書及一段音樂成果視頻
導師名單 -
課程 專業範疇 授課語言 正常修讀年期 最長修讀年期 報讀要求 註報讀碩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學士學位/本科學歷;報讀博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碩士學位(本科直博者除外)。除特別註明外,應屆或往屆生均可報讀。導師信息 國際漢語教育博士註:國際漢語教育博士學位課程未包含澳門中小學老師專業資格培訓內容。「註」- 中文/英文 3 6 必須具備漢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
母語為漢語考生,應具有漢語普通話等級二級乙等或以上及外語能力證明:母語為其它語言考生,應具備新漢語水凖考試六級證書或由中國國家漢辦頒發的國際漢語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國際漢語教育碩士學位及海外漢語教學實踐經驗、教育機構管理經驗者優先錄取。
•提供語言能力證明。英語:大學英語六級 (CET-6))450分或以上、雅思6分或以上,或其他同等英語語言能力證明。非通用外語:相當於CEFR B2級別或以上的語言能力證明。其中,學術寫作或文學創作能力特別突出的申請者,可酌情放寬英語水平要求,但申請者本人需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由大學審核批准。
導師名單 - 中文/英文 3 6 導師名單 教育學
中文/英文 3 6 1.專業不限,具有碩士學位/碩士學歷;
2.大學英語六級(CET-6)450分或以上、雅思6分或以上,或其他同等英語語言能力證明。非通用外語:相當於CEFR B2級別或以上的語言能力證明。
導師名單 -
課程 專業範疇 授課語言 正常修讀年期 最長修讀年期 報讀要求 註報讀碩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學士學位/本科學歷;報讀博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碩士學位(本科直博者除外)。除特別註明外,應屆或往屆生均可報讀。導師信息 計算機技術及其應用
電子資訊科技
太空資訊技術中文/英文 3 6 修讀資訊科技或相關專業
色盲者不可報讀導師名單 - 中文/英文 3 6 修讀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資訊與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統計學、數學或相近學科之各類專業
導師名單 - 中文/英文 3 6 修讀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資訊與通訊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統計學、數學、醫學或相近學科之各類專業
導師名單 - 中文/英文 3 6 具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學、統計學、資訊科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機械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土木工程、電氣工程、物理學、力學、材料科學、航空航天、化學及相近學科各類專業的碩士學位獲得者。
導師名單 - 中文/英文 3 6 修讀數學或相關專業
導師名單 - 中文/英文 3 6 修讀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環境管理、生態學、水力水文學、化學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地球科學、管理科學、計算科學、能源與動力工程等相關專業;
*如申請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已發表英文SCI論文,可適當放寬標準。
導師名單 材料科學與工程
中文/英文 3 6 導師名單
備註:
報讀博士學位課程者須具備碩士學位(本科直博者除外),除特別註明外,碩士應屆或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讀。
博士學位課程均為全日制課程,正常修讀期為3 年,最長修讀期為6 年。
修讀年期為一般標準年期,僅供參考。
關於上述課程的大綱及學習計劃,請查閱大學網站相關院所網頁。
倘課程/專業修讀人數不足,大學可決定取消開辦該課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