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醫學科學博士

課程簡介

  • 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3,最長修業期限為6年。

  • 授課方式

    面授課程

  • 授課語言

    英文

  • 課程介紹

    本課程旨在利用最先進的平台,培養在生物醫學研究方面具有廣泛知識的高素質學生和研究人員,以從事生物醫學和生物技術研究領域的創新研究。

學習計劃

表一: 必修科目 (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

科目中文名稱

學分

生物醫學研究進展

3

生物醫學專題導論

3

表二:選修科目 (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

科目中文名稱

學分

病理生理學

3

藥理學與治療學

3

儀器分析

3

生物統計學

3

藥理實驗方法

3

現代生物技術

3

科技文獻檢索與論文寫作

3

西醫內科學研究進展

3

醫學遺傳學

3

基因工程

3

西醫診療技術進展

3

醫學科研方法與統計學

3

生物化學

3

註:大學有權取消開辦修讀人數不足之科目

表三:論文佔18學分

科目

種類

學分

論文

必修

18


科目簡介


課程所包括的研究範圍


  1. 細胞和分子生物學


  2. 神經退行性疾病


  3. 人工智能和精准醫學


  4. 基因組學


  5. 微生物組與健康


  6. 自身免疫和慢性疾病


  7. 癌症生物學和治療


  8. 創新藥物和診斷標記的發現


  9. 幹細胞生物學和再生醫學


學習要求

1.每位學生必須在第一學年完成表一中的兩門必修科目及表二中的選修科目(6學分),共12學分,通過考核和成績及格。 2.完成上述表一和表二的12個學分後,學生應開始撰寫開題報告並完成開題答辯,再繼續論文寫作。 3.每個學生在指定導師的指導下,系統、全面地開展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此外,培養學生獨立進行研究的能力,寫出一篇完整、思路清晰、兼具理論和實用價值的論文。根據研究內容的需要,學生可能需要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合作實驗室進行研究或資料收集。 4.為達到申請畢業答辯的最低要求,要求每位學生發表至少兩篇SCI-E論文(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至少一篇)。 5.論文必須用英語撰寫和答辯。特殊語言的申請需要提交給導師和學院審批。 6.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並按規定發表論文者可按照澳門科技大學博士學位申請程序提出申請,並獲頒博士學位。

學習時間

科目修讀部份為12個月,專題研究和學位論文撰寫部份為24個月。

畢業資格

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本大學之博士學位: (1)在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位課程學習計劃的科目及所有學術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