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博士

课程简介

  • 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最长修业期限为6年。

  • 授课方式

    面授课程

  • 授课语言

    中文/英文

  • 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教育学

学习计划

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年,最长修业期限为6年。

 

授课方式: 面授

 

授课语言中文/英文

 

学术领域/知识范畴:教育学

 

修读共计42学分

课程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18学分)

学科单元/科目

学分

备注

教育管理与领导力

3

所有必修科目于第一学年修读完毕。

进阶研究方法

3

教育心理学

3

进阶教育评估

3

课程与学习科学

3

进阶教育技术

3

表二 选修科目(6学分)

学科单元/科目

学分

备注

学校财务

3

学生须于第一学年修毕本表所列的2门选修科目。

学生事务与发展

3

专题研习一

3

专题研习二

3

 

表三 学位论文

学科单元/科目

学分

论文

18


科目简介

科目简介



必修科目

 

教育管理与领导力(3学分)

本科目旨在培养学生成为具备全校视野的教育领导者。课程主要传递领导学校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学生将了解学校是如何组织的,如何在招聘、评估和监督绩效方面管理人员。此外,课程亦强调发展愿景、培养积极的学校文化背景、专业发展及策略性规划能力。课程将涵盖教育管理理论、教育政策、领导力和变革的概念,这不仅为展现以管理理论为核心的广泛主题提供平台,而且对其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进行批判性检查。学生将探索该领域的重大历史发展事件和不同的理论立场。

 

进阶研究方法(3学分)

本科目旨在考察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以及它们在教育研究中使用相关的问题。本科目针对研究意图设计(例如时间序列、层次模型、结构方程模型、因数分析等)、方法和技术(参数和非参数方法)、格式和呈现,以及基于常用统计方法(线性回归、最大似然、蒙特卡洛类比等)的资料管理和分析进行概述。学生将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研究课题,并设计一个包含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部分的研究提案。文献综述必须证明所提议研究的重要性和独特贡献。方法部分必须描述方法以及这些方法将如何推进研究目标。

 

 

教育心理学(3学分)

科目具有整合功能,将以前教育心理学课程中所学的内容整合成更容易理解的概念,并促进对当代心理学的认识。这门课程关注心理学的发展历史,为理解当今学习生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教育心理学课程可以给予学生很多新的视角,如思想的连续性,时代精神在历史中的作用,以及心理学在更广泛的社会科学和教育背景下的存在。除了对过去的欣赏和对现在的理解之外,学生还应该学会保持谦逊的态度,对他人的观点更具有包容性。

 

 

进阶教育评估(3学分)

科目考察与评估相关的研究理论和实践。侧重于学生的评估策略,包括培养选择、评分和解释教育评估的技能,以及如何在实际环境中应用这些策略。

 

 

课程与学习科学(3学分)

科目探讨课程模式及其特点,着重讨论课程设计如何促进学校环境中的学习活动。同时,重点还放在技术支持的课程、学习环境设计以及课程在创新中的作用上。 介绍如何将人类学习和动机理论应用于教学过程,以探索对教学设计领域做出贡献的理论原则,以及如何在实际环境中应用这些原则。

 

 

进阶教育技术(3学分)

本科目融合了教育理论和资讯技术方面的进阶跨学科研究,以促进和改进学生的技术驱动研究解决方案的能力。 通过调查和确定先进的学习管理系统,着重于探究线上学习,回顾与使用线上学习提高教育成果相关的主要趋势和问题,并探索评估线上教学的效率、将线上学习作为平台的有效性的方法,以及学生通过线上学习取得的学习成果。

 

 

 

选修科目


学校财务(3学分)

本科目介绍教育领导者需要掌握预计、管理和分配学校资金的技术。学生将通过研究不同层面的收入来源了解教育财政的基本问题。学生还将学习预算编制、预测预算、管理业务运营、资金报告和审计的方法及程式、资助特殊教育的特定问题。

 

学生事务与发展(3学分)

本科目旨在提供事务理论和实践的调查和概述,向学生介绍该专业的基本理念,考察高等教育中学生事务职能和管理人员的整合,探索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在大学校园中扮演的各种角色,并加深对机构文化和专业人员在这些文化中的角色的理解。本科目还概述学者在学生事务实践中的作用。

 

 

专题研习一(3学分)

本科目从多个角度提供对高等教育中经常面临的实际问题的理解,包括高等教育的概述历史、教育哲学,以及教育如何与社会正义、全球化、多文化主义和政策相契合。在本科目中,学生预计将立足于他们以前的工作或教学经验,理解所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

 

专题研习二(3学分)

本科目聚焦于教育的核心研究主题,通过参与教育技术、课程和教学法的研究来概述这些相互关联的问题,包括教育创新和改革、学习科学、教师教育、教学、课程组织、特殊话题、课程与教学高级研讨班。

 

 

论文

论文(18学分)

教育博士学生需完成一篇符合学校要求的原创书面毕业论文,论文字数为8万至10万(中文或英文),论文须基于实证研究而撰写,论文写作时间为24个月。通过论文评审及答辩后取得18学分。论文主题:高等教育、教育管理与领导力、教育心理学、教育语言学、教育技术、教育评估、课程与教学设计、教学法改进。

学习要求

修读共计42学分 1. 学生在第一学年修读完成 “表一”的6门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2门选修科目,共计24 学分。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须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之。 2. 学生在确认完授课科目后,需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 3. 学生必须完成撰写“表三” 规定的一篇符合学校要求的原创书面毕业论文。论文字数为6万至8万。 4. 学生在就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一篇学院认可的学术论文,参与至少一次相关学术会议,方可获安排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5. 学生必须通过博士论文评审及答辩后,方可取得18学分。

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2个月,论文写作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累计写作、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2.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六的日间或晚间进行。

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方可获颁发博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