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申请人须上载的报名文件
序号 | 报名文件 | 相关要求 |
1 | 身份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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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1 学历文件之语言必须为中文或英文,其他语言之文件(包括葡萄牙文),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版本。 2 所有前置学历(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须为中国教育部或澳门特区政府认可之学历。内地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于入学注册时另需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文件,例如由学信网发出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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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士学位/学历认证文件(内地申请人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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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士总成绩单 1 学历文件之语言必须为中文或英文,其他语言之文件(包括葡萄牙文),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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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荐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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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个人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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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人彩色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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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作证明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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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英语能力证明 | 报读以下课程者,须提交英语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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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作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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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音乐成果 | 报读创新音乐硕士课程者适用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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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辅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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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申请人须上载的报名文件
序号 | 报名文件 | 相关要求 |
1 | 身份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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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硕士学位证书 1 学历文件之语言必须为中文或英文,其他语言之文件(包括葡萄牙文),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版本。 2 所有前置学历(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须为中国教育部或澳门特区政府认可之学历。内地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于入学注册时另需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文件,例如由学信网发出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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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硕士学位/学历认证文件(内地申请人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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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硕士总成绩单 1 学历文件之语言必须为中文或英文,其他语言之文件(包括葡萄牙文),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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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1 学历文件之语言必须为中文或英文,其他语言之文件(包括葡萄牙文),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版本。 2 所有前置学历(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须为中国教育部或澳门特区政府认可之学历。内地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于入学注册时另需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文件,例如由学信网发出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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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士总成绩单 1 学历文件之语言必须为中文或英文,其他语言之文件(包括葡萄牙文),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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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博士研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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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荐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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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个人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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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个人彩色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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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作证明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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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英语能力证明 | 报读以下课程者,须提交英语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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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作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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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音乐成果 | 报读音乐学博士学位课程的音乐理论与实践专业者适用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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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辅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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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学历文件之语言必须为中文或英文,其他语言之文件(包括葡萄牙文),需提供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版本。
所有前置学历(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须为中国教育部或澳门特区政府认可之学历。内地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于入学注册时另需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文件,例如由学信网发出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每一个上载的报名文件电子档案不可大于2MB(作品集不可大于10MB),上载的档案只接受PDF格式(身份证(正反面)和个人彩色证件照只接受JPG格式),如一份文件有多于一页,请全部扫瞄合并成一个PDF档案后再上载。
研究生院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上述文件的原件核查,或要求申请人提供任何其他辅助文件。
如申请人于报名/ 入学期间,未能提交所需的报名/ 注册文件,或提交不实或伪造文件,将被取消报读/ 入学资格。
注: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伪造文件须负刑责。如申请者有伪造文件等行为,本大学将保留法律追究之权利。